自9月29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简称红牛中国)在中国的经营期限正式到期,红牛中国与其控股股东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下简称红牛泰国)之间,围绕红牛中国能否存续的争议持续升级。
10月16日下午,红牛中国表示受严彬委托,发布了一则关于其五十年合作期限的特别声明。
声明内容显示。1995年,严彬与红牛饮料创始人许书标达成协议,前者在深圳设立了红牛中国的前身公司,后者通过向其销售香精等原材料获取利润。同时,双方明确的合作时间为50年,但受限于当时的相关政策,红牛中国的营业期限在办理工商登记只记载为20年,1998年迁址北京后,其期限仍登记为20年。但随着2002外商投资限制被取消,严彬方认为,红牛中国的营业期限可直接登记为50年。
对此,严彬方面表示已与红牛中国聘请专业律师团,将依据上述50年协议、合资合同中明确的有关“产品商标是合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的规定,捍卫企业权益。
来源丨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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