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号有特色

南国早报

ngzbnews

南国微生活

nanguowei

南国小记者

ngxiaojizhe

车广西

ngzbqczk

抢劫、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广西一犯罪集团被端,涉案资产15亿元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收取赌场保护费不成,便打砸麻将馆致一人死亡;借出9600万元,利滚利“滚”成1.59亿,借款人归还后,其名下价值1.9亿的联排别墅仍被强行过户……2019年4月,广西公安打掉了这个长期盘踞在南宁、博白等地,以张明、李丰、李军为首的重大涉黑恶犯罪集团,抓获团伙成员80余人,查封冻结涉案资产15亿多元。10月10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亮剑2019”打击重大涉黑恶犯罪集团“4.10”专案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该案进展情况。

▲发布会现场。

据悉,该案也是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的重点督办案件。近年来,张明、李丰、李军以博白籍人员为主,吸收部分外地人员,纠集部分涉毒涉赌及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通过在南宁、博白等地开设赌场、高利放贷等非法手段获取大量资金。张明、李丰、李军犯罪集团逐步发展壮大,演变成了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形成了以宗亲为主要成员的涉黑恶犯罪集团,该组织涉足娱乐场所、房地产建筑等行业。

▲抓捕现场。

公安机关已查明,张明、李丰、李军犯罪集团盘踞南宁、博白等地,先后实施了抢劫、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虚假诉讼、诈骗等违法犯罪案件40多起,为非作歹,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以张明、李丰、李军为首的涉黑恶犯罪集团成员80余名,查封冻结涉案资产15亿多元。

▲抓捕现场。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公安厅再次发布公开悬赏缉捕令对“4.10”专案中李龙等6名在逃人员进行悬赏缉捕。其中,对李龙的悬赏金为30万元。加上之前公安部发布的A级通缉令中,对缉捕李龙悬赏10万元,悬赏金额累计高达40万元,这也是近年来为缉捕广西籍逃犯,开出的最高悬赏金。

6名涉嫌重大黑恶犯罪的在逃人员情况如下:

1、李龙,绰号:三哥、阿李三,男,汉族,1974年11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52528197411127753,户籍地址:广西博白县龙潭镇兴隆南路058号。抓获该在逃人员奖励金额:人民币三十万元整(300000元)。联系人:黄警官,电话:15977709785;陈警官,电话:15977708756。

2、李贵, 绰号:龙潭十二,男,汉族,1975年11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52528197511089010,户籍地址:广西博白县博白镇兴隆东路268号。抓获该在逃人员奖励金额:人民币五万元整(50000元)。联系人:黄警官,电话:15977709785;陈警官,电话:15977708756。

3、庞振贵,绰号:草鸡六,男,汉族,1977年11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52528197711157719,户籍地址:广西博白县龙潭镇兴华村大塘一队022号。抓获该在逃人员奖励金额:人民币五万元整(50000元)。联系人:黄警官,电话:15977709785;陈警官,电话:15977708756。

4、李海,男,汉族,1986年9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50923198609267754,户籍地址:广西博白县龙潭镇高山村榕木根一队020号。抓获该在逃人员奖励金额:人民币五万元整(50000元)。联系人:黄警官,电话:15977709785;陈警官,电话:15977708756。

5、朱明,男,汉族,1968年12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452528196812087233,户籍地址:广西博白县松旺镇松山村巨岭下队039号。抓获该在逃人员奖励金额:人民币二万元整(20000元)。联系人:黄警官,电话:15977709785;陈警官,电话:15977708756。

6、钟梓林 ,男,汉族, 1981年4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52528198104098539,户籍地址:广西博白县大垌镇石龙村山胫队017号。抓获该在逃人员奖励金额:人民币二万元整(20000元)。联系人:黄警官,电话:15977709785;陈警官,电话:15977708756。

当天发布会上,还公布了该犯罪集团涉及的4起案件:

1、收保护费不成,打砸致人死亡

2009年2月,在李军的指使下,曹某、戴某等人在南宁市江南区一赌场收取保护费未果。次日,李军便召集李某峰、李某明、庞某林和刘某、李某锐等人,携带枪支、砍刀等到达该赌场,发现赌场人员已散无法实施打砸和报复后,即对赌场旁的麻将馆进行打砸,殴打在场人员,致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抢走李某和张某的现金8000元和手机等物。

2、纠集上百“博白帮”,到酒店聚集围堵

2009年1月,彭某等人与张明在南宁市某餐馆因纠纷引起打斗,张明遂指使黄某查找彭某等人,同时联系李军纠集了上百名博白籍人员,赶到南宁市某酒店聚集围堵彭某等人,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

3、勒索出租车、烟摊,收取近百万“保护费”

2009年至2018年6月,李军指使李某明、孙某、吴某钓、吴某宁、李某峰等人以看场为由,向南宁市青秀区数家娱乐场所及其附近出租车、烟摊等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或“安保费用”。从2015年11月至2018年6月,该组织收取了“保护费”或“安保费用”近100万元。

4、9600万借款“滚”成1.59亿,借款人名下别墅被迫易主

2010年12月,苏某向张明借款5150万元,被收取“砍头息”后,实际到账3500万元。之后张明便以罚息、利滚利、利息变本金为名虚构债权,并由李军纠集人员对苏某进行暴力追债。2013年底,张明将苏某带至南宁市某茶庄,经李丰对苏某进行恐吓、威胁后,苏某因恐惧李丰等人的势力,被迫向李丰支付了“保护费”20万元,并与张明签订了1.63亿元的债务协议。苏某累计向张明借款9600万元,在还款1.59亿元后,还被迫将其价值1.9亿元的数十套联排别墅过户到张明及其指定的其他人名下。

编辑丨莫妮娜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