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驾校教练员,本应是学员的启蒙老师,然而,江苏镇江某驾校的这位教练却没有以身作则,竟然酒驾上路。11月12日,记者从镇江新区警方获悉,该教练员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暂扣驾驶证、罚款、记分等处罚,也意味着他从此告别教练生涯,还丢了饭碗。
11月6日晚,镇江新区组织多个中队警力在辖区设卡查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8时左右,一辆悬挂苏LCXXX学车牌的教练车迎面驶来,看到执勤民警打手势后,减速时躲躲闪闪,行迹十分可疑,民警再次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一打开车门,民警就闻到了浓烈的酒精味。此外,副驾驶座位上独自坐着一名3岁左右的幼儿。
随后,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葛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3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核实,葛某还有一个特别的身份——某驾校教练员。
镇江新区交警大队秩宣中队中队长田洲介绍,葛某将3岁左右的幼儿独自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若车辆发生碰撞,安全气囊弹出来将直接击中孩子头颈部位,非常危险,不要说教练员,就是普通司机都应该知道的基本安全常识,可见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极其淡漠。
据了解,葛某的朋友准备出国,当晚两人在某饭店饮酒叙旧。饭后,葛某得知和大人一起在外玩的孩子睡着了,于是驾车接到孩子准备送回家。“当时,自认为离家不远,便抱着侥幸心理饮酒后开车回家了。”葛某说,当他驾驶教练车途径新区通港路与银河路时即被民警查获。
葛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不仅驾驶证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他也丢掉了自己的“饭碗”。
编辑丨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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