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南宁市江南区金果果幼儿园多名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戳链接查看此前报道),引发关注。23日,经南宁市江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江南区疾控中心)检测确认,金果果幼儿园18名幼儿呕吐原因与感染诺如病毒有关,其中接触传播感染可能性较大。
▲当事幼儿园。
江南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经采集患病幼儿的肛拭子等样本,检测得出结论,江南区白沙大道附近的金果果幼儿园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与幼儿感染诺如病毒有关。
“从目前分析来看,通过人与人接触传播感染的可能性比较大。”该工作人员称,要求幼儿园严格执行部门下发的疾病防控处理意见,防止病情扩大传播。
涉事幼儿园部分家长提出疑问:幼儿因在幼儿园感染诺如病毒,幼儿园是否应该承担一部分医药费?
对此,本报南国法援律师团李剑律师表示,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因幼儿园提供幼儿的物品导致感染,或者是幼儿园在发现问题后未及时采取有关防控措施导致疫情扩大,幼儿园或需承担一定的责任,但也是次要责任,“如果病源是幼儿从外边带入幼儿园的,或者是由其他幼儿园不可控的因素导致的,家长要求幼儿园垫付医药费的做法则是不合理的。”
编辑丨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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