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的吕先生因不太会用智能手机,遂请邻居李某帮忙。在操作过程中,李某帮吕先生申请支付宝账号,在8个月时间里先后盗刷了7.3万余元。11月27日,李某涉嫌盗窃罪被南宁青秀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正在跟受害人吕先生了解情况。
今年6月,住在南宁市青秀区彩虹路的吕先生到银行取钱时,发现本来存有7万多元的银行卡里,钱已所剩无几。因为最近吕先生并没花什么钱,他以为银行卡遭盗刷,随后到仙葫派出所报案。
民警指导吕先生到银行打印交易的流水明细清单出来,先看看交易明细。在流水清单中,吕先生发现,从2018年11月开始,他银行卡所支出的均是支付宝交易,密密麻麻的交易记录,长达9页。但吕先生根本不会使用支付宝,也从来没有使用过支付宝交易。随后,吕先生从交易记录里发现一个很熟悉的名字:邻居李某。
▲吕先生支付宝账户的交易明细清单。
27日,吕先生在确认是李某盗刷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后,向仙葫派出所民警反映这一情况。当天,民警将李某抓获。
原来,吕先生有一部智能手机,但由于年纪大了不太会用。去年11月,吕先生发现自己的智能手机比较卡顿,遂找李某帮忙解决。期间,李某跟吕先生提出,现在用支付宝来支付很方便,帮他注册一个支付宝账户,吕先生同意了。在操作过程中,李某将新申请的支付宝账户绑定吕先生的一张银行卡,刷脸和设置密码均由李某来完成。此后,掌握支付宝账户和密码的李某,开始将该账户当成自己的“提款机”,凡是涉及到消费支出的,一律都用该账户来支付。在8个月的时间里,李某不知不觉就刷掉了7.3万余元。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李某现年27岁,外省人。据李某交代,他和吕先生是熟人,如果不被发现的话,他就一直“刷”下去;如果被发现了,到时再还钱就好了。
编辑丨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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