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举办,南宁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承办的广西“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在南宁市金湖广场启动。
▲启动仪式现场。
▲工作人员向市民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包含宪法宣誓、普法视频展播、“城市会客厅”访谈、快闪和司法行政开放日以及法治宣传活动等。
启动仪式现场,还发布了南宁市普法宣传代言形象“阿洛”和“小智”。
▲南宁市普法宣传代言形象“阿洛”(左)和“小智”(右)。
据介绍,今年12月4日的宪法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从11月起,南宁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及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结合实际,以“十百千万工程”为载体,因地制宜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公共交通场所,组织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力量,结合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开展宪法宣传。
编辑丨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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