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早上8时许,在桂林阳鹿高速荔浦至阳朔路段,一行人因横穿高速公路,被正在行驶的车辆撞倒,不幸身亡。
交警赶到现场后,对驾驶员沈某进行了询问。据了解,沈某驾驶的是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当时正沿阳鹿高速从阳朔往荔浦方向行驶,准备到修仁镇拉运水果。
行驶至阳鹿高速荔浦市马岭镇小牛眠村附近路段时,沈某看到一名行人从高速路中心隔离栏下面钻出来横穿高速,他马上踩刹车并往其右边打转方向避让,但是由于距离太近避让不及,还是撞上了行人。当沈某下车查看情况时,该行人已倒地不起,于是立即打电话报警。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12月6日,荔浦交警发布了认尸启示。
编辑 | 褚瑞懿 实习生 柒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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