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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4179万元!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当庭落泪悔罪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12月19日,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韦敏宏涉嫌受贿一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韦敏宏利用职务便利,5年间受贿达4179.5万元。该案是南宁市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查处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

▲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8年,韦敏宏利用其担任南宁市委副秘书长,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南宁市青秀区委副书记、区长,南宁市武鸣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李某、郑某、熊某、黄某、王某、梁某等人,在采矿权办理、项目招投标和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013年至2018年,韦敏宏直接或通过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区分局原副政委黄某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4179.5万元。 

韦敏宏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如实供述其他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已追缴赃款37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韦敏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韦敏宏已经着手收受李某、陈某、王某、梁某等人给予的2797.5万元,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最后陈述阶段,韦敏宏当庭痛哭流涕,表示认罪悔罪、万分悔恨。

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当天,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南宁市委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民团体等党员领导干部等共460余人旁听庭审,以案为鉴,接受警示教育。

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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