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日,北京市中产律师事务所发布消息称,该律所代理的被害人陈某(演员王凯经纪人)被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该案被告人李某某使用他人提供的不雅视频向演员王凯的经纪人陈某谎称该视频里的人像为王凯,向陈某敲诈勒索人民币1000万元。后陈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李某某于218年11月4日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经鉴定,涉案视频内人物图像与演员王凯图像面部主要特征不一致,面部比例关系比值不一致,非王凯人像。
以下为律所发布的案件全文:
当日,王凯工作室转发该条微博,称“感谢法律的正义,王凯工作室坚定维护王凯先生的合法权益!对于传播虚假不实信息者,会持续依法维权。”
编辑丨莫妮娜、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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