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引导鼓励群众选择节地生态葬式,该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我区将对通过海葬、花坛葬等生态节地葬式安葬的逝者的亲属,给予至少500元的奖励。
传统的安葬方式,不论是土葬还是火化后保留骨灰的墓葬,都需要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而壁葬等立体葬式,可大幅减少占地面积。海葬、花坛葬等不保留骨灰的葬式,则更加生态、环保且不占用土地。近年来,我区通过持续宣传引导,以节地生态葬式安葬的骨灰数量逐年增加。但受传统观念影响,大部分人还不大能接受节地生态葬式。
为引导鼓励更多人选择节地生态葬式,《通知》提出,对采取节地生态葬式安葬逝者的亲属,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将逝者骨灰长期(10年以上)安葬在合法公墓内骨灰楼(堂)、墙、亭、廊等立体安葬设施格位中的亲属,原则上每个格位奖励500元;对将骨灰装入可降解容器或直接放入公墓设置的安葬区域中,不建墓碑和墓穴、不留骨灰的自然葬式(即俗称的花葬、草坪葬、树葬),每具骨灰给予逝者亲属800元奖励,同时免费提供可降解容器,免费举办骨灰告别和安葬仪式;以骨灰撒海方式安葬的,在免除撒放费用的同时,给予逝者亲属每具骨灰800元奖励。
有意选择节地生态葬式安葬逝者并领取奖励的逝者亲属,需在遗体火化后,向提供节地生态葬式的公墓提出申请,或在每年自治区民政部门举办骨灰撒海活动前报名。民政部门将在完成安葬后,向符合奖补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奖励金。
编辑丨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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