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南宁市场监管局获悉,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已全面启动,市场主体可通过网上填报、关注“南宁市场监管”微信服务号或选择纸质年报等三种方式进行。
数据显示,南宁市需要进行2019年度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约70万户,年报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存续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在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增加了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年报事项,市场监管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继续实行“多报合一”,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完成多部门报送内容的统一填写,为市场主体节省时间、节约成本。同时,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充装单位为重点年报对象,要求100%应报尽报。
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异常状态,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信、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策奖励、授予荣誉称号、资质审核、投融资、进出口、出入境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其中,近三年内有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有一年度以上年报生产经营收入零申报或纳税零申报记录,有一次以上其他信用失信记录(行政处罚),有近年度内主体法定代表人多次变更情况的,全零申报、一号多企等行为的将被重点关注。
编辑丨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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