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召开刑事退赔案件通报会,法院执行局将集资诈骗案件的300多万元执行款项退回给案件受害人。
受害者250多人 涉案资金近2亿元
15日上午,在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一号大法庭刑事退赔案件通报会上,上百名受害者来到现场了解执行款的退赔情况。他们都是一起集资诈骗案的投资者,这起案件涉及受害者250多人,涉案资金近2亿元。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 周湘:“这个是涉及到翁某和苏某集资诈骗罪的一个案件。他们以投资高额利息为诱饵,吸收公众单位存款,从2005年到2012年期间,翁某吸收了1.89个亿,苏某吸收了5000多万元,一共涉及到2亿多的集资。”
在这起集资诈骗案中,翁某和苏某将吸收到的资金用于购买房产、支付高额利息以及购买股权,最后因资金链断裂东窗事发双双被抓,投资者的钱也打了水漂。
第一笔执行款360多万元
法院将钱退赔给受害人
当天,邕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拍卖翁某名下的两套房屋,得回第一笔执行款360多万元,法院将这笔钱按比例退赔给了各位受害人。
周湘:“这360万元正因为所有的被害人都没有享有抵押优先,所以按照正常的比例进行分配,每个人从几千到40万元不等。”
退赔现场,执行法官们就退赔问题为各位受害人答疑解惑。尽管法院帮受害者追回了第一笔执行款,但是对于投资者们的巨额投资款来说,这些钱只是杯水车薪。
对于此前自己的盲目投资、上当受骗,这个教训的代价是够大的。
记者:“你投了多少钱进去?”
被害人:“30万元。”
记者:“这一次能拿回多少钱?”
被害人:“得4000元。投资方面以后要谨慎考虑。今后凡是这种绝对不能去碰。”
法院执行局表示,接下来他们将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有效处理翁某、苏某的财产,最大限度地为受害者挽回损失。
编辑丨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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