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劫案,涉案金额仅仅人民币10块钱。可被告韦某却最终被判2年8个月!具体发生了什么?跟着小编往下看↓
抢劫学生被村民围捕
团伙被抓有一人漏网
2013年4月26日晚上,村民小韦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两人骑着摩托车呼啸而过,改装过的排气管喷出的废气喷到小韦,二人也不道歉。
小韦觉得他们形迹可疑,回家后便打电话给同村的村民,让他们出来查看,自己则上到自家楼顶观察。
随后,他们发现在一家民房的围墙处,几名男子正在对几个学生模样的人实施抢劫。这时,几名村民和小韦一起拿着锄头出来追赶那几名男子。几名男子见状四下逃窜,经过一番追赶,其中一名男子被小韦与几名村民一起控制住。
村民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几名犯罪分子陆续到案并被判处刑罚,但其中的韦某在案发第二天就跑到广东躲避侦查。
漏网者又因吸毒被捕
曾因抢劫被判1年半
2017年4月10日,贵港市公安局五里派出所接到匿名群众举报,称涉毒人员韦某出现在其家中,遂派员赶到韦某家中将其抓获。
韦某对其吸食毒品海洛因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供述其于2013年3、4月的一天晚上,与他人在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高中围墙外对几名学生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韦某外号“某军”,2013年4月26日晚,他与黄某纪、陈某声、黄某快、黄某宁(均已判刑)等人密谋后,来到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樟木高中附近的一个路口,持棍子用言语威胁和搜身的方式,先后对樟木高中翻围墙外出的闭某、张某等5名学生进行抢劫,强行抢走张某和闭某人民币各3元和7元。陈某声到案后,已赔偿了被害人张某和闭某的经济损失共10元。
另查明,该案几名被告人案发时均已达应负刑事责任年龄,但均未满十八周岁。而被告人韦某曾因犯抢劫罪,于2013年4月9日被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最终,男子获刑二年八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应受刑罚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韦某犯抢劫罪,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综合考量案情,韦某最终获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7500元。
来源丨930老友记
值班总编丨邓志勇
值班主任丨陈韶烽
值班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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