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年夜饭等聚会聚餐频繁,节日食品消费进入旺季。1月22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在欢庆佳节的同时,科学饮食消费,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注意饮食安全,谨慎购买高风险食品,莫贪食野生食物。
购买食品时,要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不买已变质或可疑变质食品,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选购肉品时,应查看检疫合格证。不买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如毛蚶、泥蚶等(可能带有甲肝病毒);慎买高风险食品,如生蚝(牡蛎)等(可能带有诺瓦克病毒)。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产品标签上的保健食品标识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外出就餐应选择具有食品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证,最好是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购买外卖套餐,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饭店或中央厨房加工的,食品包装有破损、食品可能受到污染、菜肴温度较高(明显无冷藏迹象)的不要购买,将冷菜、生食品、半成品、即食食品分开冷藏存放,避免交叉污染。按照套餐制作说明加工菜肴,在保质期内加工、食用。
不喝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不使用断肠草、乌头、附子等含有毒成分的中草药浸泡药酒。在外活动时,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果、野生蘑菇和野蜂蜜。
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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