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寻人通告,急寻1月29日南宁新增8例确诊病例的同行人员。
1.苏某某,女,57岁,湖北省黄冈市人,常住武汉。1月24日下午1时57分乘坐衡阳至南宁的G1545次动车(1号车厢)回南宁自购房,因有发热、咳嗽症状,于1月28日到邕宁区人民医院就诊,1月29日转入市级定点救治医院。
2.覃某,男,河池市宜州区人,常住湖北省公安县。1月18日从公安县坐大巴至湖南岳阳,当日下午2时44分转乘岳阳东至南宁东的G431次动车(02车厢8D座位)抵邕,因有干咳、寒颤等不适症状,于1月25日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1月27日收治到市级定点医院。
3.李某某,男,34岁,山东省菏泽市人,常住南宁市。1月13日到武汉出差,1月16日乘坐武汉至南宁的SC4933航班。因有发热、肌肉酸痛等不适症状,于1月27日到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并收治该院。
4.闭某某,女,26岁,横县人,在武汉务工。1月22日乘坐武汉至南宁的CZ6318航班(座位号43A)。因有发热、乏力、干咳、咽痛等症状,于1月23日到广西水电医院就诊后乘私家车返回横县,居家未外出,1月29日转入市级定点救治医院。
5.李某,女,57岁,武汉人,常住武汉。1月20日乘坐武汉至南宁的 G4355 次动车(15号车厢03F座)抵邕探亲。因有咳嗽、发烧等症状,于1月27日到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并收治该院。
6.邢某,女,49岁,南宁市人,常住南宁市青秀区,为1月29日确诊病例李某的旁系亲属。1月20日起与李某一家一起居住,因有发热、头痛、肌肉酸痛等症状,于1月27日到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并收治该院。
7.兰某,男,52岁,南宁市人,常住南宁市青秀区,为1月29日确诊病例李某的旁系亲属。1月20日起与李某一家一起居住。因有发热、干咳等症状,于1月27日到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并收治该院。
8.董某,女,39岁,武汉人,常住武汉。1月21日与家人自驾回南宁市江南区自购房过年。因发热于1月27日到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1月29日转入市级定点救治医院。
根据相关防控规定,这些航班(火车)同乘人员需要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做好自我防护,暂不外出,并自觉居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坚持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量并记录。可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主动告知乘车信息,获得更多防控指导。
2.居家隔离期间,个人生活用具要进行高温消毒处理,并做好其他家庭成员的防护。家人尽量不要参与社会活动,家中不待客。室内勤通风、勤换气,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可选择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剂)。
3.期间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就近到南宁市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编辑丨贺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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