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或观察期间无法正常工作怎么办?开学延迟,今年要参加中、高考的学生该如何调整学习计划?
针对市民关心的企业延迟复工、学校延迟开学等问题,2月2日下午,广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进行了解答。
▲2月2日下午,广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张若凡摄
隔离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紧急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明确:一是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是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将上述人员中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参照用工单位直接用工的相关政策。
远程办公,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通知》还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对因政府采取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导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但对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期的(包括企业自设的福利假),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此外,因响应当地政府延期返程号召,企业要求有关职工延期返岗,如职工不能通过其他形式提供正常劳动,有关工资待遇由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企业也可参照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按期返岗职工在工资待遇方面的相关做法。
受政府发布的延迟复工命令限制,企业在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支付,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标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但对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期的,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
不受延迟复工命令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因履职被感染,应认定为工伤
根据人社部相关文件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及时下发了桂人社函〔2020〕28号文,明确在这次疫情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算作工伤。
文件还明确,上述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各级人社部门应开辟绿色通道,主动对接,简化程序,快办快认,并切实确保工伤保险待遇落到实处。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处置和救治等原因,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可以适当延长。
社保业务可延期办,不收滞纳金
据介绍,此次疫情期间,广西社保部门将采取“三个措施”,做到“三个保证”,让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吃上“定心丸”:第一,按时发放各项社保待遇,保证参保人如期享受待遇。
第二,推行“不见面”经办服务,保证参保单位、参保人不出门就可办社保业务。自治区本级社保关系转移等72项业务可实现网上办理,建议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充分利用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广西人社12333”App、“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社保业务。
第三,允许参保单位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保证不加收滞纳金。一是因疫情期间造成延迟申报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可在疫情解除三个月内补办,社保机构从其符合领取条件次月起补发。二是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及缴费业务的,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在此期间补缴疫情所属期内社会保险费的不加收滞纳金。
安排优秀教师,在线辅导中高考学生
目前,各地各校已着手建立健全延期开学工作体系,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合理制订学生学习课表和生活指南,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同时,教育部门鼓励各地各中小学利用“互联网+教学”的模式,组织优秀教师分年级、分学科录制教学视频等课程资源,运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微信(QQ)群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空中课堂或网络授课。
针对初三、高三等毕业年级学生,学校要制订详细的教学和复习计划,安排优秀教师在线辅导。
编辑 | 胡志伟
校对 | 李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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