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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3城市下文严控居民出行:每家每两天可派1人出门采购

来源:广西云客户端 发布时间: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近日,广西各市执行全市范围实行居(村)民出行管控措施。

防城港市:管控居民出行 每家每两天可派1人出门采购

2月2日,记者从防城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了解到,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自治区、市有关要求,决定自2020年2月2日12时起至2月8日24时,在全市范围实行居(村)民出行管控措施。

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居(村)民出行。全市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原则上不要外出。

二、各社区、物业小区、村委会要切实担起责任,加强对居(村)民出行的管控。特别是已发生疫情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服务管理规定做好居(村)民出行管控工作。

三、各社区(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群众健康负责,以防控大局为重,严格做好本社区(村)居(村)民外出管控工作。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市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

五、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社区(村)工作人员劝导居(村)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六、对拒不听从社区(村)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七、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八、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居(村)民出行管控时间。

九、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部署实施。

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小时专家热线:0770-6189818

贵港市:管控居民出行 举报属实者奖励话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等一系列重大决策,结合贵港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贵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3日零时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部分经营场所经营活动和实行居民出行管控。 

具体通告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除农贸市场、生活超市、药店、小区(村屯)杂货店、加油站等日常生活供应服务经营场所之外的其他经营场所全部暂停经营活动,各正常经营场所必须做好防疫防控工作。

二、严格控制城区居民出行。由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指导各小区落实工作人员在小区出入口做好出行管控工作。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1次,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商超和药店及加油站上班外,不得外出。

三、全市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村(社区)、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对拒不听从村(社区)、小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进行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委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对已发现和今后确诊病例的村(社区)、小区等重点区域,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人员进出,仅允许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做好防疫防护措施出门采购生活物资1次,或者由属地做好生活保障。

五、严禁一切聚集性的活动,包括打牌、打麻将、聚集聊天、聚餐、跳广场舞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凡是来自武汉等疫区人员,贵港市到达过武汉等主要疫区人员,密切接触过上述两类人员的人员,贵港市现在湖北出差、休假、旅游、探亲等短时停留且计划2020年2月10日前返回贵港的人员必须主动向当地村(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报告,并自觉居家隔离14天,出现发热、咳嗽或其他不适症状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主动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便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八、全市部分经营场所经营活动恢复时间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九、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行为可通过政府热线(电话号码:12345)进行举报,对第一个举报属实者奖励话费100元。

玉林玉州区:公共场所不戴口罩不准进出

2月2日,记者从玉林市玉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获悉,根据自治区、玉林市有关要求,玉州区自2020年2月2日12时起至2月9日24时,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居(村)民出行管控措施,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具体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居(村)民出行。玉州区全区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原则上不要外出。

二、各社区、物业小区、村委会要切实担起责任,加强对居(村)民出行的管控。特别是人口密集度高、管控难度大的小区,要严格按照服务管理规定做好居(村)民出行管控工作。

三、各单位、各物业小区要做好箱式电梯的清洁和消毒工作,要放置消毒液(或公用纸及装纸筒),乘坐人员消毒后方可按电梯楼层或取纸按电梯(不直接用手按),按后丢纸筒。

四、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粮店、加油站、加气站、小区门口、商店门口等场所必须要安排专人值守,落实人员巡查把守,不戴口罩不准进出。

五、各社区(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群众健康负责,以防控大局为重,严格做好本社区(村)居(村)民外出管控工作。

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区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

七、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协助社区(村)工作人员劝导居(村)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八、对拒不听从社区(村)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相关部门要严肃问责。

九、玉州区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十、玉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居(村)民出行管控时间。

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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