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路外滩新城小区多名业主发现,小区物管处私自提高临时停车费:一个小时内收取8元,当天累计封顶120元。这几天来,由于停车费的纠纷,有大量车辆堵在出入口处,多次惊动辖区警方。
▲2月3日下午,有多辆汽车堵在停车场出入口处,无法进出。
业主停车不到两天,要交230元停车费
业主覃女士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介绍,该小区一共有600多户住户,平时有不少业主将车停放在负二层地下停车场。小区物管处将车位出租给业主,每个月收取330元停车费。
2月1日开始,业主突然发现小区物管处已按照新的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取:一个小时内收取8元,一天累计封顶120元。
▲业主覃女士停车不到2天被收取230元停车费。
“我停了不到2天,要交230元停车费。”覃女士拿着一叠停车费发票说,新停车收费标准张贴在负二层地下停车场门岗处,并没有在业主群里通知,很多业主不知道停车费临时变更。
▲2月2日至2月3日,小区负二层地下停车场车辆进出收费登记表。
在该小区负二层地下停车场车辆进出收费登记表上,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看到,2日至3日,一共有10辆汽车被收取8元至298元不等的停车费,其中大部分是200元左右。
据介绍,有些业主从过年前就一直将车辆停放在此处,几天时间就要交七八百元甚至上千元的停车费。
调高临时停车费,被指逼迫业主购买车位使用权
业主唐先生介绍,去年,该小区开发商突然在负二层地下停车场以及小区宣传栏张贴告示称,负二层地下停车场人防车位有债权纠纷,法院已将车位判给了债权人,车位不再出租,而是以25万元/个的价格售卖,但很多业主不愿意花25万元购买人防车位。
唐先生表示,作为小区配套设施,负二层地下停车场车位是给业主使用的。当初,业主签订的物业合同也说明,按月收取停车费。现在,开发商突然将车位转给债权人,实则剥夺了业主的权利。
“业主一个月就要交高达3600元的停车费,可以说是天价。”覃女士说,当初买房签好的物业合同有效期限是到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但由于物管处不配合,该小区至今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现在开发商擅自提高临时停车费,显然是违背合同的。
在采访中,有不少业主表示,该小区负一层的地下停车场很多年前被开发商直接卖掉了,业主无法停车。除了负二层的地下停车场,还有露天停车场可以停车,但费用同样高昂。这次提高临时停车费标准,是为了逼迫业主购买人防车位。
停车费纠纷致车场拥堵,警方已多次调解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了解到,从2月1日起,由于业主对新的停车收费有异议,不愿交纳停车费,造成大量车辆堵在出入口处无法进出。新城派出所已多次派民警到现场维护秩序,并进行调解。
▲辖区派出所已多次到现场维护秩序并进行调解。
在负二层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处张贴的收费标准告示上,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看到收费依据是南价费[2014]64号,价格管理形式是市场调节价,计费方式是计时收费:15分钟后1个小时内收费8元,超过1个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3元,以此累计,当天累计收费封顶120元。同时,告示上说明长期停放的车辆将累积计费。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欲采访该小区物管处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但工作人员表示并不了解情况。记者多次致电该小区物管处张经理,对方都以“正在开会”、“正在忙”为由挂断电话。记者又尝试发短信给对方,表明采访意图,但截至发稿前,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编辑丨刘冬妮
校对丨黄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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