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小区发生疫情出现病例或(和)密切接触者,作为密切接触者的家庭成员或非密切接触者的其他居民,我们该怎么办?2月8日,南宁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给出权威解答。
密切接触者应该怎么办?
1.根据有关规定,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行在指定场所统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建议采用居家隔离观察。
2.如果密切接触者为哺乳期母亲,佩戴口罩和做好手卫生的条件下可以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3.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有疾病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经相关医务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开。
4.每日至少早晚各测体温一次,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症状或其他相关症状。
5.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任何症状要立即联系社区医务人员,说明自身健康状况,并按社区医务人员的要求就诊。
密切接触者的家庭成员怎么办?
1.其他家庭成员进入密切接触者居住空间时应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密切接触者及其用品接触。如避免共用牙刷、餐具、饭菜、饮料、毛巾、浴巾、床单等。接触可能污染的表面、与密切接触者接触后,可用含酒精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也可用0.5%碘伏溶液,消毒1~3分钟。
2.家庭成员清洗密切接触者衣物、床单等时,不要在共用区域抖动,避免直接接触自己的皮肤和衣服。使用洗衣皂或洗衣液和清水清洗。
3.家庭成员应配合社区医生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并督促密切接触者做到医学观察的各项要求。
非密切接触者的其他居民怎么办?
1.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居家休息。
2.如需外出前往超市、餐馆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
3.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时,不需要佩戴口罩。
4.勤洗手,注意手卫生。
5.每天开窗通风,通风要注意做好保暖。
6.加强居家环境的清洁,每星期最少彻底清洁家居环境一次。
7.保持良好心态,理性对待疫情,不造谣、不传谣。
8.关注本地和社区、村(居)委会发布的疫情信息,配合疾控部门或者社区开展的疫情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防控工作。
社区、村委会等相关部门怎么做?
1.发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
2.为密切接触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3.对社区(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4.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组织做好环境整治、物资储备等工作,协助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的消毒。
最后,南宁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提醒称,目前确诊病例已收入定点医院救治,小区居民不用担心和焦虑,注意做好上述预防措施即可。
编辑丨马海亮
校对丨雷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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