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复工复产返校在即,部分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将陆续开始供餐。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2月8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提出指导意见,并向餐饮服务单位发布警示告诫书,重申加强食材进货查验、人员管理、场所清洁消毒及集体用餐管控等事项。
南宁市场监管部门向单位食堂(含学校、幼托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等)及餐饮企业提出,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禽畜类动物,对采购的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
从业人员需佩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都应正确洗手、消毒。
发现有发热(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在医院确认非新冠肺炎感染前,不得上岗。
开展供餐后,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等。如单位中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停止供餐。
用餐时应减少人员聚集,不采取现场分餐、排队取餐,应采取分批、分段方式配送供餐,可采取到店堂打包即离开或通过送餐、网络订餐等方式解决。
禁止餐馆、农家乐等餐饮行业承办群体性聚餐(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
此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落实管理责任,落实餐饮食品配送制度管理,强化食品配送工用具的定期清洗消毒,外卖快餐送餐人员要戴口罩送餐。
编辑丨梁贵
校对丨丁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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