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韦某振自武汉市疫区回到来宾市后,拒不执行来宾市疫情防控机构规定的疫情预防、控制措施,造成多人感染新冠肺炎的恶劣后果。2月17日,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批准逮捕韦某振。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截图
2月7日,来宾市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韦某振立案侦查。
兴宾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安排刑检部门介入侦查,及时掌握案情及进展,引导侦查取证。
根据案件侦办情况,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改变该案定性,公安机关采纳意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韦某振继续侦查。
2月17日,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向兴宾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韦某振。
兴宾区检察院按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和相关法律规定,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在受案当日上午即依法作出批准逮捕韦某振决定。
初步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韦某振(男,43岁,来宾市兴宾区人),长期在湖北省武汉市华南水果批发市场经商,该市场距离华南海鲜市场约两公里。
1月23日,韦某振明知疫情严重仍乘坐动车从武汉市返回来宾市,回到来宾市兴宾区后,不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向有关部门主动报告。
1月25日,接到群众反映后,来宾市古三社区工作人员立即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对其进行劝导,要求其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并居家隔离观察。
但韦某振拒不执行,多次外出到公共场所活动,并与多人密切接触,最终造成多人被感染和多人被医学隔离观察、市区部分区域被封闭等严重后果。
据了解,2月6日,韦某振妻子张某某首先被确诊新冠肺炎,次日,韦某振也被确诊。
在此之后,张某某的二姐张某凤一家四人也被陆续确诊,截至目前,来宾市共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1人,其中韦某振所引发的直接间接感染人员被确诊达9人。韦某振和妻子张某某被确诊后,两人所住的来宾市古三安置小区和妻子娘家城厢镇泗贯村被暂时封锁隔离。
编辑丨黄灼
编辑丨丁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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