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简某是东兴市江平镇江龙村村民,2月12日晚11时许,简某驾驶机动车前往江平镇贵明村,途经该村临时防疫检测点时,被正在执勤的贵明村委主任罗某某、村医潘某某以疫情防控期间,简某非该村居民、无正当理由不得进村为由拦下并劝返。简某随即返回其车上取出一把砍刀追砍罗某某,造成罗某某衣物破损及现场物品损坏。
▲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审案。张银凤摄
2月21日,简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东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此前报道:进村被拒,外村男子持刀追砍村干部!东兴警方果断出手
编辑丨王荣军
校对丨黄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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