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四川资阳市1例疑似病例转为确诊病例,当地通报显示,唐某某从密切接触者到疑似病例再到确诊病例,共进行了9次核酸检测、历时23天。
针对这一问题,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张大权表示,在2月2号到2月6号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唐某某并未出现临床症状,从2月7号开始才出现呼吸道症状,随即对她进行了核酸检测。
2月7号、8号、11号、13号做了四次核酸检测,2月12号和15号又做了CT检查,显示其肺部有片状阴影。根据市县专家会诊和当时疫情防控方案,不能够作为确诊的依据,16号上报为疑似病例。
尽管唐某某多次监测新冠核酸检测为阴性,但其影像学和临床症状没有减退。本着负责的态度,市县两级又分别于17日、20日、22日、23日对唐某某进行了4次核酸检测。
直至2月24日,在对唐某某进行的第9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按照最新国家新冠防控方案第六版的诊疗,唐某某最终被定症为确诊病例。
患者活动轨迹公布
唐某春,女,56岁,安岳县双龙街乡人,长期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某酒店从事洗碗工作。因其工作酒店有员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重庆市九龙坡区疾控中心向安岳县发出协查函,安岳县收函后于2月2日庚即对唐某春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月7日至23日市县两级先后8次对其采取呼吸道标本,进行PCR核酸检测,其中4次结果为阴性,另4次结果为阴性(单靶标阳性),16日组织市县两级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2月24日,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目前该患者在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唐某春近期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23日,7:20从重庆陈家坪乘坐班车至双龙街乡望狮村女儿家中;15:00乘坐他人私家车回到家中。
1月24日-31日,居家未外出。
2月1日,到双龙街乡卫生院就诊。
2月2日—11日,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观察。
2月12日—20日,在县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治疗。
2月21日至今,在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编辑丨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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