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规划审批部门批准,却私建房屋,3月6日,南宁经开区执法人员依法将该区吴圩镇平丹村四山坡的一栋二层砖混结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拆除违法建筑面积363平方米。
据了解,南宁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未办理任何土地、规划和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改变土地性质,占用耕地(含基本农田),建起了这幢二层砖混结构房屋,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南宁经开区执法队员发现该情况后,向当事人依法送达相应法律文书,限期自行拆除,但当事人熟视无睹,逾期未自行拆除该房屋。于是,南宁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在建筑物拆除完毕后,工作人员立即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并及时对该地块进行复耕复绿,恢复了土地使用性质。
南宁经开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和检查力度,加强对辖区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编辑丨马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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