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区将建立优先便捷采购通道,各医疗机构可通过该通道,采购诊疗防控新冠肺炎实际所需的药品、医用耗材。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于3月13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防控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规定,国家和全国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涉及的,以及各医疗机构在诊疗防控新冠肺炎中实际所需的药品、医用耗材,均可通过优先便捷通道采购。医疗机构的应急采购,也不受采购方式限制。诊疗防控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机构可通过自治区药械采购平台线上采购,也可线下自主直接采购。
医疗机构、医药企业根据该通知,还可以在采购价格及采购数量上实行“三突破”。其中,在采购价格上,属于招标采购品种的,中标企业可突破现行入围价格向医疗机构供应,非中标企业可与医疗机构协商议定价格并向医疗机构供应;非招标采购品种的,生产经营企业可在自治区药械采购平台上自主报价或线下与医疗机构公平协商议定价格。在采购数量上,对于备案采购的,允许医疗机构突破备案采购限额比例进行采购。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区还将加大对相关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监测力度,对存在不合理涨价的医疗机构和企业从严惩处,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我区药品集中采购黑名单。
编辑丨欧阳美荣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
下载南国早报APP
新闻24小时不间断
↓↓↓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
关注南国早报官微
新闻早知道
↓↓↓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