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60多万元买房,苦等半年发现房子却在他人名下,这是怎么回事?去年10月,南宁市民梁女士看中了南宁市望州路某楼盘的一套商品房,当月交付了60多万元购房款。钱付完后,她迟迟未拿到购房合同。直到今年3月,她才发现该套房已登记在别人名下。
3月16日,楼盘销售中心工作人员对梁女士表示,公司正处理此事,他们会尽快将她的诉求上报领导。
▲梁女士当时签订的购房协议。
梁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0月初,她和家人看中了一套112平方米的房子。几天后,梁女士向置业顾问交付3万元定金,并按照约定于10月17日到销售中心交首付款。
梁女士出具的认购协议书和收据显示,包括购房款、维修基金及装修费用在内,共交付60多万元。她表示,交款当天,置业顾问拿出购房合同让她签字,但对方未当即盖章,称等银行放款后才能提供合同。“我心想,合同没有盖章是没有效的,带回去也没有用,当时也就同意了(没拿合同)。”
之后,梁女士多次询问置业顾问合同签订事宜,对方每次都以相关手续还在审批中敷衍她。今年3月初,梁女士再次催问何时能拿到购房合同时,置业顾问却告知她,房子已被用于在建工程抵押。
▲ 梁女士查询自己名下无房屋备案信息。
经咨询得知在建抵押的房屋购买有风险后,梁女士赶紧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发现此套房子已由他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她的名下查询不到签约备案信息。
“我问置业顾问为何当时不说,他说他也不知道,说是后面才知道这个事情。”梁女士告诉记者,该置业顾问已离开该楼盘营销中心,最后一次联系时,对方让她直接去找开发商。
3月16日,梁女士与家人来到楼盘营销中心进行协商。营销中心主管李女士表示,楼盘是开发商请代理商进行销售的,当初他们明确告知代理销售,该套房屋存有瑕疵,应向客户告知相关情况,经客户同意才能售卖或办理手续。“现在梁女士对我们说没有收到告知情况,如果属实,是代理商管理出了漏洞,我们也会追究他们的责任。”
协商中,梁女士提出退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精神损失费和房价涨幅差价等在内的诉求。
李女士表示,此前,他们向梁女士提供了换一套房和给予折扣的解决方案,但未得到对方的同意。接下来,他们会将梁女士的诉求申请报给公司领导,由公司给出下一步解决方案。“正常来说,三天左右就能答复。”
编辑丨欧阳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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