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桂林市阳朔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疫情期间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被告人管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是桂林市法院宣判的首例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
阳朔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谢某在百度贴吧内发布求购口罩的帖子后,管某某与谢某取得联系,谎称自己有大量口罩出售,且将网上搜索到的产品图片和视频及经PS的虚假身份证照片发送给谢某,以此骗取谢某的信任。谢某先后分三次向管某某求购医用口罩共计2313个,并支付了人民币共计27720元,管某某收款后遂将谢某的微信拉黑,停止联系。
检察机关于今年2月24日向阳朔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阳朔县人民法院于当日即立案受理,启动快审快判工作机制,适用简易程序,在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上,该院通过远程网络视频方式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当庭宣判。
阳朔法院经审理认为,管某某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管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编辑丨丁铭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
下载南国早报APP
新闻24小时不间断
↓↓↓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
关注南国早报官微
新闻早知道
↓↓↓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