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南宁市森林公安局将“疫情防控、打击犯罪”作为两大工作重点。今年截止目前,该局共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21起,破案10起(其中重大案件4起),刑事拘留2人。
▲被点燃后失火的林地现场。 南宁市森林公安局供图
2019年12月,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韦某某在自家地炼山时,因未做好防范措施,导致在炼山过程中失火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11.72公顷。2020年3月11日,犯罪嫌疑人韦某某被移送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0年1月,上林县木山乡卢某某在自家耕地割草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耕地杂草焚烧,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52.28公顷。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某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中。
在南宁市森林公安侦破的4起重大案件中,往往是案件当事人的一点点大意,就引发山林大火,对森林造成巨大损失。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时期,而又正是春耕备耕、农事用火频繁之时,森林防火等级也逐步上升,防火形势严峻。南宁市森林公安将依法严厉打击野外用火违法犯罪行为,为林区复工复产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编辑丨丁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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