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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喝酒还挑衅、辱骂民警!广西两男子分别被判一年、十个月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外卖小哥因疏忽将外卖送错房号,错交他人,因不敢讨要,便报警求助。民警到现场处置,发现房内四名男子正在聚众喝酒,遂进行劝导教育,但其中两人不但不听劝阻,还挑衅、辱骂民警……3月27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以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个月。

▲庭审现场。青秀区检察院供图

2月12日晚,男子庞某林、黄某乐等人相约在南宁市桂雅路一小区某房内喝酒聊天,庞某林等人订了一份外卖,碰巧隔壁单元同一房号业主也订了外卖。次日凌晨,外卖小哥何某一时疏忽,将外卖错送给了庞某林、黄某乐等人,发现后何某便报警求助。

随后,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置,民警敲开门后,向庞某林等人表明身份进入房内,发现庞某林、黄某乐等4人在房内聚众喝酒。于是,民警依法对4人疫情期间串门聚餐喝酒的行为进行劝导教育。然而,4人非但没有接受,庞某林还拿起手机拍摄,与黄某乐一同挑衅、辱骂民警。

当民警依法传唤4人回派出所配合调查时,庞某林、黄某乐反应激烈,采用暴力反抗。庞某林拉扯民警口罩,用手臂扼住民警颈部,并叫喊要拿刀;黄某乐在一旁用手机拍照谩骂,并趁机把民警的口罩扯掉,严重妨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

经查,庞某林、黄某乐均是陆川人,分别25岁、35岁。

2月14日,庞某林、黄某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青秀山警方刑事拘留。

3月19日,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指控庞某林、黄某乐犯妨害公务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人在远程庭审现场。青秀区检察院供图

庭审中,庞某林、黄某乐当庭认罪。同时,青秀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法院认为,庞某林、黄某乐在疫情期间聚众喝酒聚餐,在执法民警对其进行劝导教育时,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遂当庭宣判。

编辑丨卢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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