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度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指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全区公共机构将完成标准配备3万组生活垃圾设施,垃圾分类工作列入202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评。
▲南宁兴宁区政府办公区设置的垃圾分类设施。 自治区住建厅供图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环卫主管部门,区直各单位要结合《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进一步细化本地区、本系统工作措施及方案,确保2020年南宁市辖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城区公共机构、县级机关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结合生活垃圾投放、收运方式的实际需要,各设区市机关事务、环卫主管部门和区直各单位,做好本地、本系统规范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设立分类信息公示牌,并做到县级以上各级公共机构垃圾箱房、垃圾桶站标准设置全覆盖。
▲图为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自治区住建厅供图
自治区住建厅城市建设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共机构率先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更好地带动全民参与,推动区域实施。
据悉,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采取现场调研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列入2020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评。
编辑丨马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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