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南宁市半岛融园的黄先生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反映,他在小区里购买有车位,但因与物业公司存在物业费纠纷,车子被限制进入小区。物业公司则表示,未限制黄先生的车进出小区,双方的物业费纠纷问题正走司法途径解决。
3月28日,黄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房子于2008年交付,2017年才装修入住。这几年,他的车都能进出小区,不料,今年春节期间,物管公司将他的车拉入停车系统黑名单。他多次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均未能解决问题。
在黄先生提供的材料中显示,2010年,房子保修期截止前,他查看房子时,发现阳台地面高出客厅地面、客厅天面未磨平、阳台地面起沙等十多项质量问题。
▲ 黄先生出示2010年房屋验收表的记录。本文图片均为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周伟武摄。
黄先生说,这些问题都已被当时的物业负责人确认。但直到2017年,他装修入住前,都未能得到解决。他只好自掏腰包整改。
“当时的物管负责人说,减免我四成的物业费。我不同意。”黄先生要求对方减免六成。由于协商不成,此事一直搁置到现在。
黄先生认为,现在的物管公司因他一直不交物业费,就故意为难他。
3月30日下午,该小区物业处的罗主任说,他们的停车收费系统,没有禁止特定私家车进入小区的功能。只要在小区购买了车位,车子就能进出小区。黄先生反映车子无法出入之事,他们不知情,也不知道原因何在。
▲ 黄先生出示物管公司的催缴物业费函和相关房屋资料。
罗主任表示,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2008年小区交房后,黄先生就得交物业费。目前他已拖欠物业费及其他费用约3万元。至于房子质量问题,根据业主档案记录,他们已整改到位,并打算减免黄先生1年的物业费,但他不同意。现在此事将走司法程序解决。
黄先生则认为,物管公司单方面称对房子质量问题整改到位,但房子档案资料上没有他的签字,是无效的。如果对方走司法程序,他会积极应诉。
编辑丨黄灼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
关注南国早报官微
新闻早知道
↓↓↓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