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爆料,近日在南宁市朝阳广场,一地下商业场所墙面上出现一幅低俗广告,涉及未成年人。
有网友表示,文案中具有的诱导意味,令人不适。
对此,4月9日,@南宁轨道交通 做出回应
关于疑似南宁地铁发布不良广告的
情况说明
2020年4月8日晚,有网友发布微博称,南宁地铁站出口出现涉及未成年人不良广告,该信息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接到报告后,我司立即对广告、商业等地铁经营范围开展全面排查。经核实,该广告图片发布位置不在我司广告经营范围内,为临近商业街经营管理范围。目前,该商业街负责单位已将广告进行撤除。
4月9日中午11时许,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致电拥有南宁地铁1、3号线全媒体独家运营权的乐达传媒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他们查看了公司审核的广告内容,该广告不在列;不是公司的租赁范围,与他们无关。
该灯箱广告管理方为百佳汇商场。对此,商场一负责人称:该广告已被拆下,其他内容不便回应。
▲涉事广告已被拆除。
涉事广告发布前,是否经过审批呢?4月9日下午,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广告位于朝阳商圈某地下商业街,将进行依法查处该地下商业街责任单位。
阅读延伸:根据广告法第三条规定: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第十条 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目前,南宁市正在开展维期3个月清理整治含有“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广告的行动,市民、网友发现类似涉嫌违法的广告,可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15。
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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