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漯河市发生一起两死一重伤的恶性案件,凶手曹某被抓后于2016年被判处死刑,受害家属本以为此事早已尘埃落定。可是2年后,身受重伤的何某家人在一次浏览网页时,却发现事情另有隐情,何某的丈夫刘某说:
“2016年12月的一份判决中提到,漯河市公安局‘110’值班干警梁华在值班期间,接到报警电话却置之不理,导致曹某某后面的行凶杀人。我们要找漯河市公安局要个说法。”
目前,重伤者何某的丈夫刘先生起诉漯河市公安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官司,已开庭还未判决;死者闫某的丈夫马先生也打算和刘先生一样,起诉漯河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
▲事发前刘某和何某的结婚照。
01
2015年4月1日晚,时年25岁的曹某和妻子董某发生争吵。4月2日0时30分,董某拨打110报警,多次称:“要出人命了。”接警员梁某却没有处警。随后,曹某先用刀划,再用手掐,导致董某死亡。直到4月2日早上,董某母亲才发现女儿已经死亡。
不幸的婚姻是有前兆的。
4月15日,曹某母亲向记者介绍,她和丈夫靠种地为生,育有两子,1990年出生的曹某是家中老大,性格倔强,还有些孤僻,打小就不服管教。中专毕业后,曹某在市区打工,时常埋怨家里穷,不能帮衬到他。
曹某弟弟称,哥哥和董某认识约半年便结婚了,结婚时也没通知在外打工的他赶回去参加婚礼。婚后没多久,曹某给他打电话说,他和董某经常吵架,不想和董某过了,想离开漯河去他那打工。但他没能帮哥哥找到工作,此事便作罢。
谁也没有想到,曹某和弟弟通完电话两个多月后,就将妻子杀害。
02
杀妻后,已经陷入疯狂的曹某并没停手。他从东方红路的家中出走,来到三里桥村。地图软件显示,两地相距9.8公里。
判决书称,2015年4月2日上午10时,曹某到漯河市源汇区三里桥村何女士家中,被何女士发现后,用斧子击砍其头部、颈部数次,后逃离现场。何女士被人发现后送入漯河市中心医院治疗,经鉴定,何女士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何女士丈夫,34岁的刘先生介绍:
曹某行凶时,二儿子出生才几天,妻子正在坐月子。为给妻子治病他花了20多万元,这钱是他借遍亲朋好友得来的。
目前,曹某民事赔偿还未履行,还欠着外债。
▲重伤前的何某面庞清秀,笑靥如花;重伤后的何某目光呆滞,口齿不清。
刘先生称
他本以为苦日子
全是拜曹某所赐
直到2017年12月的
一次意外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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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发现是指,刘先生在裁判文书网上搜到了上述的(2016)豫1104刑初112号判决书。
除前述的梁某犯玩忽职守罪和免于刑事处罚外,判决书还显示,该案公诉机关为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
面对指控,梁某辩称:
● 因为自己业务不熟导致后果发生,犯罪情节轻微请求从轻处罚。
其辩护人认为:
● 梁某的行为仅是工作上的失误行为。三名被害人两死一伤的结果是因为曹某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不能直接归因为梁某。且即便梁某回拨了电话,也不能阻止董某死亡后果的发生。
“梁某为自己辩解我理解,但法院都认定了梁某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还判免于刑事处罚,我不理解。”刘先生说。
▲2016年12月19日,法院判决接警员梁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
03
2018年1月22日,刘先生向漯河市公安局提起国家赔偿。刘先生认为:
董某于2015年4月2日0时30分,向漯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梁某未作任何处理。4月2日早上,杨某发现女儿董某死亡,公安机关才介入。从时间上推算,公安机关出警至少慢了6个小时。“这是有警必出吗?”
2019年4月20日,漯河市公安局作出(2019)01号国家赔偿决定书:
决定不予赔偿。理由为,何某身体所受伤害系曹某造成,法院在审理时,已作出相应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刘先生对此不服,2019年5月9日,他以妻子何女士的名义向漯河市郾城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诉状。在诉状中,刘先生还提到,撤销(2019)01号国家赔偿决定书。
4月15日,刘先生的代理律师向记者介绍,2019年9月,郾城区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还未宣判。
接警员梁某犯罪
有没有告知刘某某?
他是不是正式民警?
已犯罪的他是否还在
漯河市公安局工作?
4月15日,记者致电漯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对方未给予回复。
04
而闫某的丈夫马先生,则是在4月13日才知道梁某犯罪一事。
4月13日,接到刘先生投诉后,有媒体前往漯河采访,为详实了解相关情况,记者采访完刘先生后又找到了马先生。
▲马某和闫某的结婚照。4月13日,马某说,如果梁某没有玩忽职守,妻子可能不会死。
前诉判决书显示:
2015年4月2日11时许,曹某到漯河市源汇区马夫张村闫某家中,被闫某发现后,用羊角锤击打闫某头部数次,后逃离现场,闫某经抢救无效死亡。4月2日下午4时,曹某在漯河市湘江路被抓获。
地图APP显示,三里桥村距马夫张村约1.4公里,马夫张村距湘江路约1公里。
这意味着,曹某杀妻后没跑多远,实施了第二起重伤案、第三起命案,后面两起案件的受害人均与其不认识,属于随机作案。
4月15日,马先生回忆,2015年4月2日,他从工地上回家,撞见一男子神色慌张地从其家大门走出,他想质问男子,可那时喉咙有恙,喊不出来。他上到二楼看见,羊角锤嵌在妻子头中,身边全是血。他比划着让邻居报警,自己去追男子,未能追到。后来,他才知道男子就是曹某。
马先生说,他准备聘请律师,和刘先生一样,起诉漯河市公安局。“都说了要出人命了,还不处警。退一步说,即便是夫妻吵架,梁某也应该通知派出所去,去了,事情的发展就是另外一个版本,我老婆可能不会死。”
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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