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新闻发布获悉,我区实施药品集团采购、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所涉药品平均采购价分别下降41.56%和59%,大幅降低了患者用药负担。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预计在4月底正式落地广西。
▲新闻发布会现场。南国早报记者 刘冬莲摄
2019年起,我区率先组织了以整省(区)推进药品集团采购的工作。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赖永东说,我区所组织的第一批药品集团采购的23个通用药品,较广西现行釆购价平均下降了41.56%,单个药品品种最大降幅为87.62%。单这项工作,预计就可减少患者用药负担4.65亿元。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我区还组织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参加“4+7”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广西的承诺采购量位居全国第六。经过扩围竞价,集中采购的25个通用名药品,平均降价59%,单品种最大降幅达到97.73%。预计年可减少患者用药负担7.18亿元。
此外,我区还实施药品采购省级价格联动机制,遏制药价无序上涨。2019年12月1日起,我区实施了第一批共1509个品种,使这些药物平均降价12.34%,单品种最高降幅达77.65%。此项工作预计年可减少患者用药负担5.47亿元。
2020年以来,自治区医保局继续加大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力度。预计第二批国家组织的32种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广西将在4月底正式落地。自治区组织的第二批药品集团采购工作,也将在近期开展。
此外,2019年以来,全区共查处定点医药机构2695家,拒付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9亿余元,医疗机构自查上报违规金额1.02亿余元,两项共挽回医疗保障基金2.92亿余元。
截至去年底,全区共收集、受理、督办举报投诉线索155条,奖励举报线索124条,发放举报奖励金额17.38万余元,有效鼓励举报骗保行为。
编辑丨卢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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