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今年53岁的合浦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庞学强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北海市银海区法院开庭审理,庞被指控收受他人好处费250余万元。
2019年10月,北海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合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庞学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北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后,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庞学强在先后担任合浦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合浦县财政局局长、合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分别接受他人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拨付项目资金,过问刑事案件处理、放任、保护非法活动等方面为私营老板提供帮助,分别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52.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庞学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当天,在一个半小时的庭审期间,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庞学强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
该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丨唐爱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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