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逃逸要被拘留,我就不开车走了,都怪我一念之差,心存侥幸。”11月9日,面对冰冷的手铐和15日拘留的处罚,刘某后悔不已。
事情还要从2018年10月14日晚说起。当晚8时50分,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钦州市钦州港区海港市场路段,一辆小轿车撞到一辆电动自行车后逃逸,电动车驾驶员全身多处受伤。
▲肇事司机指认肇事车辆。警方供图经过询问和调取监控录像,民警得知是一辆黑色的桂K牌照小轿车和电动车发生刮碰的。事发后,小轿车驾驶员曾下车和电动车驾驶员进行短暂交流,之后返回车内驾车逃逸。民警通过车牌试图联系车主,希望驾驶员主动投案接受调查,但车主多次挂断了民警的电话。经过一个小时的摸排,民警在某厂区内发现了停在车棚内的肇事小轿车,并找到了司机刘某。当民警问刘某证照齐全也未酒后驾驶,为何要驾车逃逸时,刘某声称当时因为害怕担责。
11月9日,五大队依法认定事故逃逸的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处以罚款1000元、扣12分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覃成朝)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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