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不定期向社会曝光交通违法行为。11月11日,该支队曝光了10月26日至11月9日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名单。
详细名单如下↓↓↓
你这么可爱,应该没有你~
早报君也在此提醒各位车友,开车在路上,宁慢1分,不争30秒。斑马线前,停车让一让行人,既确保了行人安全,也保障了自己的行车安全。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4条第2项:“通过交叉路口和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让行、停车等候或者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将记分3分,罚款150元。
◆《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八条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等依法应当减速行驶的路段时,时速不得超过三十公里;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应当停车让行。
来源丨南宁交警微发布
值班编委丨李沛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值班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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