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获悉,我区已完成失业金计发模块改造,确保全区失业人员提升后的失业金在5月发放到位。其中,自治区本级现有在领失业金失业人员1011人上涨后的失业保险金已完成核定,将于5月20日前发放完毕。
▲失业保险有助于失业人员度过难关。图为市民在人社服务窗口办理业务。
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通知,我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从5月1日起由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80%提高至90%,失业金标准最低涨幅达12.5%;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以上的,还可在90%的基础上、按缴费每超过1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
通知印发后,广西社保中心、人社信息中心在48小时内,完成了对“广西数字人社”经办管理信息系统失业金计发功能模块的改造,确保自治区、市、县三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在5月份将提高标准后的失业金发放到位。其中,自治区本级现有在领失业金失业人员1011人,其新标准失业金已完成核定,5月20日前发放完毕。新申领失业金的,按新标准自动计发。
据悉,借助“广西数字人社”经办管理信息系统“一网通办”的优势,广西人社部门大力推进失业保险金申领“快办”服务。2020年4月,自治区、市、县三级同步实现了“掌上办、网上办”。
编辑|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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