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工作最紧张的时候,被告人谢某诚不但不想着共同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反而利用微信发布涉防疫物资的虚假信息实施诈骗。5月11日下午,海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谢某诚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云间”网上视频庭审
今年2月正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严峻的时候,不少群众都在为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资紧缺而四处求购。被告人谢某诚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上发布“有口罩、额温枪出售”等虚假信息,引诱网友与他联系。
▲发虚假朋友圈引诱网友与之联系。
经公诉机关审查查明,今年2月17日至22日,谢某诚通过其所控制的微信号“吉祥如意”“感恩”“雅文”“冯徐康”,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内发布“有口罩出售”“有口罩、额温枪出售”等虚假信息,先后引诱董某霞、佟某丰、王某芹、梁某英、胡某峰等5名受害人通过微信与谢某诚联系。随后,谢某诚在要求对方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支付1150元至30000元不等的购买款后,遂将对方的微信号“拉黑”。
▲受害人转账截图
短短6天内,谢某诚通过上述手段诈骗5名受害人共79600元。所得赃款均被谢某诚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今年2月25日,谢某诚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谢某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收到转账后,谢某诚不再回应。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谢某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条,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谢某诚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
5月11日下午,海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被告人谢某诚犯诈骗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谢某诚退赔犯罪所得,并没收相关犯罪工具。
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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