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横县一名保姆在照顾雇主起居时,偷偷记下雇主的银行卡密码,多次窃取现金7.3万元。案发后,保姆退赔了盗刷款。近日,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盗窃罪判处该保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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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横县李先生的家人雇请年近60岁横县女子李某连,负责照顾李先生的生活起居。李某连在陪同李先生到银行取钱时,偷偷记下他的银行卡密码。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8日期间,李某连共7次盗领卡内现金累计7.3万元。所得的赃款均存入自己的银行卡内。
李先生发现银行卡上少了很多钱后,便让女儿到银行查询,发现是李某连盗取的,便报了警。随后,李某连被警方抓获。
案发后,李某连通过家属退赔李先生7.3万元,之后,李先生对李某连的行为表示谅解。
近日,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判决。
编辑|卢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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