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通告,广西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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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近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要求,从5月15日起至8月14日,广西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
在执法过程中,凡发现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包括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高拦板、加厚钢板、加大轴数以及装载质量等技术参数明显不实等情形)的,一律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对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收缴,强制报废。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货车的生产、销售和机动车维修环节也将加大处罚力度,对存在有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机动车的企业,将依法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同时,依法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整治期间,相关部门设置了货车非法生产、改装、销售货车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771-8095128,市民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的,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编辑丨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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