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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制”237万元夫妻共同债务,女子折腾7年获刑8个月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夫妻俩闹离婚,为多分财产,妻子竟联合他人“炮制”237万元夫妻共同债务;明明是“套路贷”,有了借条披上合法外衣,制造一系列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不仅侵害合法当事人的利益,且损害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据了解,2017年以来,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共受理虚假诉讼监督线索31件,共涉及金额5000余万元。在这些虚假诉讼案件中,既有因离婚引发财产争夺,虚构债务的,也有“套路贷”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不仅侵害合法当事人的利益,且损害司法公信力和权威。5月21日下午,广西首家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办公室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正式成立,西乡塘区公检法司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

▲广西首家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办公室成立。西乡塘区检察院供图。

“炮制”237万夫妻共同债务,4名参与者齐获刑

孙某蓉和卓某原本是一对夫妻,2008年10月,两人共同向朋友谢某借款150万元及高额利息,借期半年,其后夫妻俩还清了该笔债务。

2011年5月初,孙某蓉在卓某身患重病、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虚构已经偿还的债务,以夫妻名义与谢某、单某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约定孙某蓉夫妻俩应付给谢某的237万元债务,全部转给单某。此后,卓某被判决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

2012年10月,单某向南宁市西乡塘法院起诉,要求孙某蓉和卓某偿还本金及利息237万元。此时,孙某蓉和卓某已离婚。一审法院认定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卓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卓某及其家人不服上诉,该案二审维持原判。后卓某及其家人又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单某申请强制执行卓某的财产。

西乡塘区检察院在审查后发现,该案有涉嫌虚假诉讼的嫌疑。2017年7月,该院查明孙某蓉、谢某、单某及陈某存在伪造证据,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4人遂被抓获归案。

最终,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分别判处孙某蓉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单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谢某和陈某也分别获刑,该判决已生效。

已还款还被逼签虚假借条,检察院提请抗诉

2013年初,南宁的李某夫妇向李某志借款8万余元,并以自己的房产做抵押。2014年,李某志手持借条将李某夫妇告上西乡塘区法院,法院在缺席审理的情况下,支持了李某志的诉讼请求。

因为还不上钱,眼看着自己的房屋可能被拍卖,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曾遭李某志非法拘禁,在已经还完款的情况下,李某志采取非法拘禁方式,强迫他们签下6.2万元的虚假借条。

西乡塘区检察院在审查后发现,李某志提交的证据不足,遂向上级院提请抗诉,并将该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据了解,新成立的办公室将构建信息互通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并探索建立虚假诉讼参与人名单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对参与虚假诉讼者进行信用惩戒,加大制裁力度。

编辑丨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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