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玉林博白县教育局对外发布了一则通告,对举报中小学生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游泳、玩耍的行为,一经查证核实将给予举报人100至500元的现金奖励。通告发布次日,便有不少群众提供线索并获得了奖励。
▲村民举报学生到水库钓鱼,经查证属实获奖励300元。
记者看到,该局发布的《博白县教育局关于实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举报奖励办法的通告》显示,对于“发现有中小学生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烧烤、游泳、撑竹排、捕鱼、摸田螺、钓鱼等情况,拨打举报电话(且劝阻劝离、开展施救等)”,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将给予300元至500元现金奖励;“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损坏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绳、救生竿等防溺水救护设施的”,则奖励100元。
据博白县教育局安稳股林股长介绍,通告发布后,5月23日,他们共计收到群众举报线索4条。
“参与钓鱼的有8个学生,摸田螺的有5个学生。经群众举报后,我们教育系统的工作人员立即前去现场,把学生带回学校,并通知家长到校,及时对学生进行了教育。”林股长说。
▲群众举报学生到河边摸田螺,经查证属实获奖励300元。
▲村民举报学生到白均村水塘游泳,经查证属实获奖励300元。
经核实,群众的举报线索符合相关奖励规定,该局向每位举报者分别送上了300元现金奖励。另一举报线索尚在核实中,一经核实奖励即刻兑现。
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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