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对一起涉黑案被告人沈某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龙腾路85号台湾街•花莲府6号楼某房屋进行了查封,对“扫黑除恶”案件涉财产执行保全。
▲涉黑案被告人红木家具被查封。
据悉,沈某等人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经江南区法院一审作出了判决,目前案件进入二审阶段。26名被告人一审除被判处主刑外,还被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及罚金财产刑。该案在公安侦查阶段,民警从2018年6月开始对被告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对涉案房产、车辆、红木、山林、地上建筑物、手机等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因查封、扣押的时间较长,特别是存放于露天的汽车、红木等财产,经过日晒雨淋,部分财产的价值存在贬值的风险。
▲涉黑案被告人沈某的房屋被查封。
为保证涉黑财产的价值,确保涉案财物妥善处置,江南区法院执行局提前介入涉黑财产的执行保全工作,对涉黑财产进行了摸底清查和查封扣押,并先行采取执行保全、腾空及评估的工作。
5月27日,执行法官到南宁市江南区公安局刑侦三大队对此前由公安机关扣押的财物进行了清点和移交。目前,经过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已完成对26名被告人的财产现状调查,依法查扣涉案车辆2辆,房产1套,商铺1间,红木木材1批,手机17部,山林1066亩,冻结银行账户30个,冻结金额约20万元,各项执行前置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编辑丨卢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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