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左市万象郡小区的业主在新房交房当天,突然得知物业费每平方米要涨0.2元,若不接受就拿不到新房钥匙。有业主认为这是霸王条款。5月27日,小区物业回应,小区欲打造成高端小区,原定的物业费维持不了运营。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则表示,此举不合理,曾对此事进行过协调,但收效甚微。
▲万象郡小区
业主:物业费每平方米突涨0.2元,不交费拿不到新房钥匙
2018年5月1日,崇左市民黄先生购买了万象郡小区一套128平方米的四房,合同约定今年5月1日交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交房时间延迟到5月17日。
交房当天,黄先生一家满心欢喜地准备去办理交房手续,却被告知小区物业服务费每平方米涨了0.2元。
“明明购房合同注明的就是1元,交房时又变卦了。”对此,黄先生十分不解,当场质问物业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却是“他们说之前没考虑到小区智能化建设,所以后面才提高了”。
▲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注明物业费单价是每平方米1元。
黄先生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当天不少业主表示,物业费得按合同上的价格来收,但控诉无果。同时,开发商已将所有业主的新房钥匙交给了物业,如果不照价交纳物业费,业主就拿不到新房钥匙。
▲小区物业办公室贴出的通知单上和前期物业协议书上注明的物业费为每平方米1.2元。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不少业主找到开发商,希望能按合同办事,但遭遇了踢皮球,“开发商推给物业,物业又推给开发商。”据黄先生介绍,目前有200多位业主没有顺利拿到房子,“一些业主见钱不多,就屈服了,但大多还是没有妥协。”
物业:开发商更换物业公司 原有价格维持不了运营
5月27日下午,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来到万象郡小区,就此事进行了解。
▲万象郡小区
小区物业黄经理告诉记者,开发商在销售住宅时,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上备注的是广西景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标注的物业服务费每平方米1元,该公司觉得物业费较低,维持不了运营,便撤出了小区。后来,开发商找到现在的广西崇左市佳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来管理小区的物业工作。“开发商的要求是要把小区打造成一个高端小区,原有价格肯定无法支持小区的运营。”
物业费提高时有没有提前向业主们进行通知?该经理的答复是“当时还没有交房”。
不接受新的物业费,就不给业主新房钥匙。对于这个问题,黄经理表示,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委托物业公司跟业主办理交房手续,“你不交钱,不办理手续,那我们当然不可能给你钥匙”。
至于物业费提高有无向相关部门备案,该经理表示,他只是物业公司在小区的一名管理人员,此事在公司上层有专人管理,他也不甚清楚。
部门:上调物业费不合理 开发商不接受政府建议
随后,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来到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临时上调物业费的做法,当然是不合理的。该科室曾于5月12日接到了市民投诉,工作人员曾于18日到小区进行协调,但开发商与物业这边并没有接受部门意见,“这个事情达不到处罚的情况,只能以沟通协调为主。”该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目前还在协调当中。
“我们约谈过开发商负责人,也上门沟通协调过此事,希望他们能够按照购房合同的价格收取物业费,但收效甚微。”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赵日光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开发商以更换物业公司为由,提高收取物业费的做法没有依据,建议小区业主向消费者协会进行维权。
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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