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南宁宾阳一名女子因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辱骂交警,被宾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5月30日上午,宾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县城宾莲路武陵转盘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39岁的女子韦某平得知有交警在街上查车后,就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其中提到一句:“大周末都不放过,XX”。
韦某平发布不当言论一个小时后,她接到了警察的电话。最终,在民警教育下,韦某平意识到自己犯下大错。
因韦某平利用互联网发表不当言论辱骂警察,宾阳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对韦某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事后,韦某平懊恼地说:“我一时糊涂,在网上骂了警察,这种行为是不对的,我十分后悔,人民警察的辛勤劳动是值得尊重,希望大家以我为戒!”
编辑丨陈程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