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下午,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官网发布了广西2名厅级干部被双开的通报。
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玉林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禤甲军,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他们采取留置措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官网截图
经查,禤甲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掩盖犯罪行为,对抗组织审查;违规选任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赵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干扰巡视巡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私车公养,收受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胆大妄为、肆无忌惮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违规插手扶贫项目。
通报指出,禤甲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赵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违纪违法行为都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禤甲军、赵丽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此外,终止禤甲军中共玉林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终止赵丽中共崇左市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大新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禤甲军简历
禤甲军,男,汉族,1963年3月生,广西北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07—2001.01 广西兴业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1.01—2002.10 广西兴业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2.10—2007.09 广西兴业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7.09—2011.03 广西陆川县委书记;
2011.03—2013.08 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3.08—2013.09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3.09—2016.05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博白县委书记;
2016.05—2016.06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
2016.06—2016.10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6.10—2020.01 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0.01 被免去广西玉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2020.02 被免去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赵丽简历
赵丽,女,壮族,1969年3月生,广西钟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0月参加工作。
2002.09—2005.02 广西龙州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5.02—2006.07 广西龙州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2006.07—2009.02 广西龙州县委副书记;
2009.02—2013.01 广西龙州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01—2013.05 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委书记;
2013.05—2016.05 广西大新县委书记;
2016.05—2016.06广西崇左市委常委,市委副秘书长(正处长级);
2016.06—2016.06 广西崇左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新县委书记;
2016.06 广西崇左市委常委、大新县委书记。
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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