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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法院干警连跑桂浙粤三地,帮浙江女子追回30万元被骗钱款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一年前,浙江的梁女士被广西宾阳一男子冒用公司上司名义骗走了30万元。本以为追回这笔钱需要很久时间,没想到宾阳县法院执行干警横跨广西、浙江、广东三个省份执行,帮她很快追回了钱款。6月22日,梁女士从浙江赶到宾阳县领取了被骗的30万元。

▲梁女士从浙江赶到宾阳县法院领取被骗款项。法院供图

2019年上半年的一天,远在浙江一家公司上班的梁女士,接到上司“李某”在QQ上发出的指令,要求她将30万元汇入其指定的银行账户。梁女士按照“李某”要求照做后,很快发现是他人冒充李某,意识到被骗后,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报了案。由于报警比较及时,浙江省公安机关冻结了银行账户中未能及时取走的25万元。

一个月后,骗子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出生于1998年的郑某是宾阳县新桥镇人,他利用QQ号冒充梁女士的上司李某行骗。最终,郑某因犯诈骗罪,被宾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万元。法院还判决,已冻结的25万元赃款,依法发还给梁女士,并责令郑某退赔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郑某的家人已先行将5万元退赔款转入法院账户内。剩下的25万元,虽然已被浙江警方冻结,但警方对这笔赃款仅能冻结,而无权进行扣划,仍需法院予以扣划后方能发还给梁女士。经调查,执行干警发现,被冻结的25万元存放在郑某先前冒用他人名义开设的两个银行账户内,开户行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的两个银行。

经与浙江警方沟通后,执行干警获得了赃款开户行、户名、账户等有效信息,遂赶赴深圳市办理赃款扣划工作。最终,经桂、浙、粤三地法院、公安、银行无缝对接,25万元赃款被成功扣划至宾阳县法院账户内。

6月22日,梁女士从浙江赶到宾阳县法院,领取了被骗取的30万元,并将一面锦旗交到法官手中。

编辑丨欧阳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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