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在2019年棚户区改造中,柳州、桂林等25个市、县(市、区)因成效明显,获得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奖励,金额分别为50~100万元不等。
获得专项资金激励的分别是柳州、桂林、百色、贺州、崇左等5个设区城市,以及南宁市良庆区、柳州市柳江区、合浦县、北流市等20个县(市、区)。获奖市县(市、区)分别获得自治区给予50~100万元不等的奖励资金,鼓励这些地方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据介绍,在2019年的棚改中,上述获奖励的地方各有亮点和特点。如柳州市,针对棚户区改造点多、面广的特点,灵活运用先拆后建、边拆边建、先建后拆的改造方式,推动项目建设,解决回迁安置不畅等问题。
百色市多个棚改项目获2019年下半年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2019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等质量或安全奖项。
钟山县通过创新优惠补偿政策,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征拆工作,并对积极参与的住户给予奖励,激发住户签订改造协议的积极性;崇左市创新棚户区改造融资渠道,募集建设资金5亿元等。
编辑丨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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