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过自首,可是钱都没了,还不上了……”合浦县西场镇某公司的蒋某为了筹钱给情妇治病,侵吞公司工会资金十余万元,并在广州潜逃8年之久。近日,经合浦县法院一审判决,蒋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蒋某是合浦县西场镇某公司的工会出纳员,案发前,他已年近五旬,与妻子育有一子,收入虽然不高,但生活还算过得去。
2007年,经人介绍,蒋某认识了一个叫阿英的境外女人。两个人越走越近,感情快速升温。确定关系后的第二年,阿英被查出患上癌症,且病情急转直下。蒋某几乎拿出了全部的积蓄给阿英治病,仍旧于事无补。
2010年1月临近春节的一天,蒋某趁着夜间无人,偷偷潜回公司办公室,取出其保管的空白支票,在上面填写了13万余元的取款金额,并盖上其本人私章、工会主席私章及工会公章。次日一早,蒋某到银行凭该支票取走了这笔钱,随后带着阿英卷款出逃境外。
由于没有护照,蒋某属于非法入境,加上语言不通,他待了大半个月就偷偷回国。之后逃到广州,一躲就是8年。今年5月10日,蒋某在广州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蒋某说,他逃回广州不久,阿英就因病去世。出于对妻儿的愧疚,他不敢回家,只能打些零工勉强维持生计。街头、桥底都是他夜宿的地方。
合浦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不过,鉴于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责令其退赔原受害单位13万余元。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彭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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